教育部门的联系合作,落实学校各项公共卫生工作; 进一步完善与农业部门信息通报和合作处理机制, 并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五)指导开展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二、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一)艾滋病防治 1 、继续开展来自艾滋病高感染省份婚嫁妇女和其它高危与重点人群的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工作。 2 、加强艾滋病专职干预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对流动暗娼预防艾滋病干预工作。 3 、加强对农民工、青少年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工作。 4 、进一步加强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二)结核病防治 1 、全面落实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加强结核病防治项目管理,抓发现和治疗环节,努力实现肺结核病人的高发现率和高治愈率。 2 、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工作。 3 、加强对结核病、艾滋病双重感染的筛查和防控工作,规范开展对耐药结核病人的治疗工作。 4 、加强学校尤其是初、高中阶段住校生的结核病防控工作。(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 1 、规范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监测、排查和报告,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2 、加强急性呼吸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规范哨点医院监测工作,继续做好应对流感大流行的各项准备工作。(四) 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加强以霍乱为主的急性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力争不出现二代病例和死亡病例。(五) 手足口病防治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 落实相关防病措施, 防止手足口病在托幼机构和学校爆发流行; 加强医疗机构预防院内感染和重症病人的及时发现和救治工作, 减少医源性传播和死亡病例的发生。三、免疫规划工作(一)加强冷链装备,继续推进免疫规划接种门诊建设。(二) 建立免疫规划疫苗日常性查漏补种制度; 重点加强对外来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管理工作; 配合教育部门落实儿童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对漏种儿童及时进行补种。(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