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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传染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可编辑版】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业公共卫生机构,实施对非住院结核病病人、艾滋病等传染病病人医治管理。三、项目组织实施组织情势依照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增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渐均等化的意见》, 结合实际, 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免疫规划经费补助政策。资金安排乡镇、村卫生室展开传染病登记、报告、疫点处置、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非住院结核病、艾滋病病人医治管理等相干工作经费均从国家和自治区拨付的人均 25 元基本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经费中列支。其中: 非住院结核病病人医治管理经费补助标准为:( 1) 报病费对和转诊的肺结核病人,经结防机构确诊为涂阳和新发涂阴病人时,对和转诊的单位或个人,按 20 元例的标准给予报病补助。病人医治管理费病人疗程结束后给管理医生发放管理费,初治涂阳依照村级 60 元例、乡级 20 元例标准发放; 复治涂阳依照村级 8 元例、乡级 20 元例标准发放; 重症涂阴和初治涂阴病人依照村级 40 元例、乡级 10 元标准发进。追踪补助对承当可疑病人追踪工作的乡村级医生, 每追踪到位l 例疫情报告的病人, 补助 20元。涂阳病人密切接触者检查补助对涂阳病人的密切接触者进行检查给与补助,标准为 20 元,补助是对1 个密切接触职员前往当地结防机构或乡镇痰检点检查的交通补助。乡镇卫生院查痰点痰检员补助每完成 1 例可疑患者痰片检查(每例可疑者检查 3 片痰涂片,经验收痰涂片质量和操纵符合要求者) ,补助 9 元人。病人医治及随访检查工作补助医治中的肺结核病人,要定期随访查痰,初治病人 2 (3)、 5、6 月末,复治病人 2、 5、8 月末, 每次 2 份痰, 查痰补助标准 10 元次, 补助 3次,总计 30元; 病人疗程结束时提供 1 次胸部 X 光片检查,其补助标准为 15 元次。四、项目执行时间本方案发文之日起执行。(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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