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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采煤、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细则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7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2. 对生产科参加日常动态检查、旬检、月底验收的检查人员实行打分制: (1) 包队人员实行基础分管理。当月确实履行包队职责的采掘专业包队人员基础分计 10分,其他专业包队人员基础分计 5分,包队人员最终得分,根据所包区队工程质量管理效果由采掘专业负责人进行考核。(2) 日常动态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实行条数累计月末加分管理。检查人员每次查出的隐患(要求:隐患必须详细具体,注明隐患详细地点、出现的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必须及时(截至当日 17:00 前) 如实准确无误(弄虚作假按 1分/条扣罚)的填报到《工程质量检查-7- 信息日报》发至生产科公共信箱并将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表送交采掘质量标准化资料建档管理人员处,建档人员对所查问题进行审核并纳入考核,最终由建档人员将问题汇总后发至当日值班科长信箱。隐患考核:(一般隐患)按 0.2 分/条,(A类一般隐患)按1分/ 条,(重大隐患)按 2分/条进行考核。日常动态检查得分=∑(月所查隐患×对应分值) (3) 进行旬检、验收时,各检查组组长确实履行参检职责(由组员进行监督)的每次得 10分/ 次,否则不得分;检查资料汇总人员得8分/次;其他人员根据每次参检履行责任情况由组长进行打分。(4) 对生产科当月采掘专业负责检查资料建档管理人员每月加 10分。(5) 生产科设专人对各参检人员得分情况进行统计,月末根据各参检人员得分情况,对其进行奖励,计算办法如下: 个人得分= 基础分+ 日常动态检查得分+ 旬检、验收得分+ 资料建档分个人奖励金额= (个人得分/ 总分) ×( 20000- 其他科室切块奖金) (六) 在公司每季度进行的质量标准化评比中,根据采掘专业在本部矿井的排名情况,采掘专业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按《新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奖罚。第八条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8- 附件 1 -9- 附件 2 - 10-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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