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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471-2008煤矿瓦斯抽采工程设计规范-word资料(精)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4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high negative-pressure drainage system 抽采瓦斯钻孔或高抽巷口处抽采负压大于等于 10kPa 的抽采系统。 2. 0.30 低负压抽采系统 low negative-pressure grainaige system 抽采瓦斯钻孔或高抽巷口处抽采负压小于 10kPa 的抽采系统。- 5- 3 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及抽采系统选择 3.1 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的条件 3.1.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建立瓦斯抽采系统: 1 高瓦斯矿井; 2 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 5m 3 /min 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 3m 3 /min ,且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的矿井; 3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下列条件时: 1 )大于或等于 40m 3 /min ; 2 )年产量 1.0 ~ 1.5Mt 的矿井,大于 30m 3 /min ; 3 )年产量 0.6 ~ 1.0 Mt 的矿井,大于 25m 3 /min ; 4 )年产量 0.4 ~ 0.6Mt 的矿井,大于 20m 3 /min ; 5 )年产量小于或等于 0.4 Mt 的矿井,大于 15m 3 /min ; 4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 3.1.2 分期建设、分期投产的矿井,瓦斯抽采工程可一次设计、分期建设、分期投入使用。 3.2 抽采系统选择 3.2.1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 1 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的矿井; 2 瓦斯抽采系统设计抽采量大于或等于 2m 3 /min 的矿井。 3.2.2 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宜根据下列具体情况分别布置高负压或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 1 采用采空区抽采等抽采方法的矿井宜采用低负压抽采系统。 2 采用本煤层预抽、边采边抽、边掘边抽、邻近层卸压抽采等抽采方法的矿井, 宜采用高负压抽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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