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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抚育试点施工作业合同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元。四、作业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次设计小班抚育措施主要有透光伐、修枝、割灌、剩余物清理等。 1、透光伐。按照确定的保留株数, 主要伐除过密的和质量低劣、无培育前途的林木。为保留林木留出适宜的营养空间,郁闭度不低于 0.6 ,抚育采伐后树冠间应保有间隙。 2、修枝。在自然整枝不良、通风透光不畅的林分中进行。一般采取平切法,重点针对枝条、死枝过多的林木。修枝高度幼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三分之一,中龄林不超过树高的二分之一。 3、割灌。在下木生长旺盛、与林木生长争水争肥严重的中幼龄林中进行。采取机割、人割等不同方式, 清除妨碍树木生长的灌木、藤条和杂草。作业时,注重保护珍稀濒危树木,以及有生长潜力的幼树、幼苗,以有利于调整林分密度和结构。 4、剩余物清理。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堆集、平铺或运出等适当方式予以处理。 5、抚育作业剩余物应按照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环境保护等要求,采取适当方式妥善处理。 6、甲方派专人全程跟踪项目实施情况, 督促抚育实施进展情况, 进行事前指导、事中检查、事后验收。及时掌握实施林场的抚育质量和进度。 7、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操作的实施单位, 甲方有权及时制止, 并勒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取消项目补助。 8、抚育工程实施完毕, 甲方组织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抚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9、乙方积极向甲方报告实施工作进展情况, 出现问题协助甲方尽快处理和解决。 10、乙方应做到安全生产, 出现事故, 将由乙方全部承担责任。 11、乙方接受、服从甲方等上级主管部门对森林抚育林场实施质量的指导、监督、检查。 12、抚育工程结束, 经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获得项目补助资金。五、本合同书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区林业主管部门各一份。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 签名) 代表( 签名)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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