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有关部门制定一些强制性的公司治理原则去规范企业的治理结构。目前,中国证监会已着手根据中国国情,探讨并设定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原则和水准,一旦形成规范性文件,将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框架、水准以及涉及到公司治理、结构决策程序是否合规,信息披露制度是否健全等方面进行监管,这无疑将会对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从现实情况看,应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 第一,培育完全意义上的股东。首先应考虑调整现有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继续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同时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并积极引进外资,使得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能够相互制衡,从而使大股东操纵会计信息的行为受到制约。第二,建立三权分立的内部制约机制。为了克服内部控制权过于集中,董事会和管理层成员的过度重合,所有权、经营权和控制权混乱不清的状况,可以借鉴三权分立的思想,将控制权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堡垒中分离出来,建立三权分立的内部制约机制:即董事会行使决策权,管理层行使执行权,单独成立审计委员会行使控制权。其中内部控制权应包括内部审计权、聘任和解聘注册会计师、设计内部控制制度、对董事会决策的质疑等权利。审计委员会应由股东代表、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人员、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成员的薪酬由专门建立的基金或国家财政提供,与公司盈利无关,以保证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应直接向全体股东及有关监管机构负责。这样,可以通过内部、外部的双重的真正具有独立性的审计来加强管理层对会计信息操纵的监控。总之,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处于发展时期,尚不成熟,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 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系统工程。要想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必须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完善会计准则以及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制度,才能使信息披露向规范有序方向发展,充分发挥其在证券市场中积极而有效的作用,为上市公司健康发展和投资者决策提供高价值、高质量并值得信赖的信息。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