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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本管理制度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标本管理制度为了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权益, 防止和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对实验室各种标本管理,作以下制度规定: 一、标本签收严格对各样本实行查对和签收制度, 病房样本每天上午统一由护工集中送检,检验人员及时进行验收, 查对, 不符合要求的样本一律退回, 并记录在《青岛丽人妇科医院检验标本与报告交接记录本》。二、标本验证进入各实验室的样本在进行编号、或离心前, 工作人员应再次认真查对姓名、联号、病区床号、项目等,对不符合要求者应作记录, 并及时通知采样科室, 正确及时地补采样, 以免延误病人的检测结果报告, 对书写不清楚的申请单, 当事者要及时与病房联系( 可电话), 明确受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床号和检验项目等。三、标本转送查对过程中如发现有其他实验室( 本科各实验室或外检单位) 的样本, 要及时地转送( 可电话通知) 有关实验室( 尤其是急诊项目) ,切勿延搁样本, 延误检测, 影响检验结果和报告时间, 对人为造成的样本遗失、漏检和由之延误检测、违反承诺时限等引起病人纠纷和投诉, 将追究相关科室和当事人责任。四、标本外送外送样本(与其他医院协作的项目标本) , 一律由各专业组通知外检单位人员领取、登记后, 由专人送去检测, 接收回报告单要登记后才可发出,外送标本由(检验员)负责。记录本放置在细菌室。五、样本保存与处理对检测完成并发出检验报告结果的血样本(如免疫血清、生化等), 放置冰箱三天后处理,并作好交接记录,依据预防院内感染文件的要求,由专人负责分类别进行科学处理。由细菌室负责保存好记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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