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出现断桩,每根罚款 2000 ~ 5000 元; 8.4 检验验收时,出现不合格桩,对施工队处于 5000-10000 元/根的罚款; 8.5 钢筋笼制安不规范(包括钢筋不顺直,钢筋连接不符合要求,钢筋出现锈蚀现象等)或吊装过程出现扭曲变形且没有进行校正,将对施工单位进行 1000~5000 元的罚款; 8.6 灌注桩在浇筑时,出项钢筋笼上浮现象,且未采取有效措施,经处以罚款 2000~10000 元/次; 9 、桥涵工程考核相关内容 9.1 地基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未达到设计要求或处理不到位就进行施工的,给予相关施工队罚款 2000 元/次; 9.2 洞身顺直,进出口、洞身、沟槽等衔接平顺,无阻水现象。不符合要求的给予施工队罚款 2000 ~ 5000 元; 以上不合格或未达到优良的的工程项目,除给予罚款外,还必须依照优良工程项目进行整改,整改过程和整改完成后的结果需满足再次验收要求,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四、奖励原则 1、对工程质量控制得好的(质量达优良,外观整洁顺畅)施工队,将按照其具体排名奖励 20000~5000 元,列入计价。对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 5000~500 元奖励。 2、施工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避免质量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将予以 200~2000 元的奖励或者物质鼓励(对于在施工中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质量事故和隐患的施工人员,将给予 200 ~ 500 元奖励)。五、考核及签发程序各施工队的考核由项目部质量管理办考核,现场质检员填写,质量管理办主任审核,质量负责人签发。 6 质量管理办、现场受考核施工队及项目部经营办各持一联。六、考核落实办法对工程质量罚款、奖金除特殊说明外(考核费用现场兑现) ,每月汇总,月计价时扣除和增加。七、未尽事宜解决办法未尽事宜参照相关工程要求、相关规范及相关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解释权归项目部质量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