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工程项目评委会确定的本工程工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与项目经理签订委托书、责任书;5:帮助本项目部进行施工现场准备,为项目部按计划进行施工企业法人的权力6: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兑现惩罚;7:组织企业内部审计人员按程序对该工程进行阶段性审计,项目竣工后聘请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终审;企业法人成立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工程项目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对生产管理部门、市场部门提出的中标合同评估、分解草案进行评审,确认有力条件和风险因素,核定该工程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报企业法人批准后作为制定责任书的依据;在工程项目中期和工程竣工的,根据责任书,对项目经理申报的经生产管理、财务、审计机构复核的一实现各项经济指标进行评估、考核,并提出评审意见。2)项目经理(一)项目经理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主持项目施工和管理,承担合同履约责任,全面负责项目部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2:确保该工程施工质量,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3:严格执行与企业法人代表签订的责任书,确保该工程的各项经济术指标;4: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搞好现场文明施工,树立企业形象,维护企业良好信誉;5:必须及时、准确、真实地向企业法人报告工程进程中的质量、安全、财务以及其它有关重大事项,报告业主需要的文件和有关报表;6:参与企业法人与业主、监理、设计的重大事项研究和决策,接受业主的指令,服从工程现场监理,协调外部关系。(二)项目经理的权力:1:按照企业法人批准的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编制,提出满足业主要求的付经理款、主任工程师人选报企业法人审批备案后聘用,选择、聘用一般管理人员,对聘用人员的任职情况进行考核、监督、奖惩;2:依据有关法规采购劳务。3:根据该工程施工需要和资金使用计划,行使资金调配权;4:依据有关法规和工资总额,自主决定项目部人员的计酬方式、工资、奖金的分配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