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将在开标前在济南市历城区招标办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的代表从济南市历城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网中抽签确定。 27、资格后审 27.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为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文件第 30 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9、 30、投标计算文件错误的修正 30.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者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30.1.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30.1.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应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0.2 按上述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七) 合同的授予 32 、合同授予标准 32.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文件第 31.4 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3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33.1 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的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投标。 34 、中标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