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 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 请家长协助做好您孩子的每次预防接种。一、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 含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 、白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 A 群流脑疫苗、 A+C群流脑疫苗, 部分县甲肝疫苗, 该类疫苗免费供应, 要求每位儿童如果没有禁忌, 均必须注射; 一类疫苗外的其它疫苗均为二类疫苗, 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自己承担, 接种遵循知情、自费、自愿、安全、有效的原则。二、每次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并如实向医生反映,配合医生开展接种前禁忌征筛查,如果孩子正在感冒、发烧或感觉身体不舒服,都要推迟接种, 如果孩子属于过敏体质,或患有心、肝、肾等严重疾病,则不能接种疫苗, 如果孩子属免疫缺陷或功能低下, 则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否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后果。三、孩子出生后或外出流动时, 要尽快到所住地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建卡, 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孩子接种的凭证, 家长要妥善保管接种证。在孩子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包括以后上大学或出国时均要用到。在每次打预防针时, 家长要记往带上它, 以便医生准确判断此次应该接种的疫苗品种, 并在证上做好记录, 防止错种、漏种或重种。如接种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四、每次接种疫苗后,要让孩子在接种现场休息 30 分钟以上, 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地点, 要注意让孩子适当休息, 不要让他们做剧烈运动或活动。如接种疫苗后有轻度发热属正常反应, 可对症处理。若发热 38.5 ℃以上, 请及时到医院诊治, 并将反应情况告诉预防接种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