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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浪涛老师的刑法讲义(word珍藏版,仅限学习使用)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26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第 106 页。周光权:《刑法总论》(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第 61页。 10 特别提醒: 不要轻易否定官方答案(排除新法修改的影响),如果对官方答案提出异议,其主要原因: 可能是自己的理论不能解释真题而已。总结: 共犯理论并不解决共犯最后成立什么罪名的问题, 而是为了解决对共同导致的结果时候都承担刑事责任的问题, 但评价不能否认其客观行为上的危险性。在本题中, 如果不承认共同犯罪的“犯罪”概念可以是客观层次的“犯罪”概念,就无法认定丁、王某构成共同犯罪。(一)两层次体系 1 .简图: 客观层次:客观要件——客观阻却事由主观层次:主观要件——主观阻却事由 2 .详图: 客观层次: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行为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主观层次: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事实认识错误客观阻却事由主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3 .图解:定罪原理犯罪由哪些要件构成,以下对话便可以回答: 在一个宁静的午后, 8 岁的小孩在客厅玩跳舞机。情景一:一只猫从他身边跳过,打碎了一只花瓶。小孩的妈妈闻声从厨房出来,看到破碎的花瓶,脸色很难看。小孩赶紧嚷道: “这不是我干的! ”情景二:小孩手舞足蹈, 小猫突然窜到他脚下。为了躲避猫, 小孩不慎摔倒在地, 碰碎了花瓶。妈妈出来, 看到破碎的花瓶, 脸色很难看。小孩赶紧嚷道: “我不是故意的! ”第一个情景中,小孩的抗辩理由是他没有制造法益侵害事实。第二个情景中,小孩的抗辩理由是他不应对这个法益侵害事实负责任。可以看出,犯罪由两个要件构成:第一,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法益侵害事实(也称为违法事实);第二,就该法益侵害事实可以谴责行为人,让其对此承担责任。第一个要件表明行为要具有法益侵害性,也称为违法性,第二个要件表明对行为人具有可谴责性(非难可能性),也称为有责性;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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