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三)树立角色(代言)意识,正确反映领导意志Р公文是法定的组织在从事公务的过程中为实现一定的目标制作的文书,公文的全部内涵,无论是对现实情况的判断、所出的基本主张,或是制定的具体工作措施、要求,都是机关意志的体现。所以说公文写作是代机关立言的过程。Р写作者必须确立“代言”意识,在拟写的公文中准确体现领导的意图,正确反映机关单位部门的意志,这样才能顺利完成拟文任务,保证行文目的的实现。正如程建明先生所言,“接受领导部署只是准确反映领导意图、正确体现机关意志的一个前提,接受部署后的深入体会和思考,也就是构建角色(代言)意识结构,才是高质量完成写作任务的另一个重要阶段。”Р写作者在行文构思过程中都需要认真思考,使自己的思维与当前情景、与领导的意图很好地衔接起来,形成周密系统的认识。紧接着就要精心谋划,选定公文文种,再从文种表述的特点和规律出发,将系统周密的意识转换为公文的整体思路和框架结构。这个过程完成了,就可以说秘书已把领导的意图转化为自己的思想,之后进行文字化表述才会有坚实的意识基础和思维基础。Р(四)强化规范意识,提高办文效率Р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加强调查研究,改进学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这对办文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公文作者必须进一步强化公文规范观念,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文质量和水平。Р首先在文体、文种方面,秘书应当正确区分公文写作与文学写作的不同要求,要正确地选用文种。文学写作是个人化、个性化的写作,文中的情感和见解都是作者自己的;而公文则没有作者自己的风格在内,它是代表一个部门、单位在说话,同时它是办理公务所使用的。同时为转变行政职能、提高行政效能、顺应时代形势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分别发布了《条例》和《办法》,对公文的文种做了明确的说明与规定,有关人员应按照《条例》《办法》严格执行,秘书人员也应通过不断地学习、实践,才能不断提高规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