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加快振兴发展。根据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的特殊困难,《若干意见》从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加大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对口支援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改革开放为振兴发展注入强劲活力。坚持以改革开放促振兴发展,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格局。《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让人振奋,同时,《若干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也非常“给力”——支持赣州发展成为较大的市,依法享有相应的地方立法权; 采取更为灵活的措施,支持和鼓励赣州市在城乡统筹、扶贫开发、投融资等方面先行开展政策探索。四、振兴发展重在提升“造血”功能。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是国家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重要任务,体现了强调国家“输血”的同时,重在提升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造血”功能的思路。《若干意见》提出,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要“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比较优势,着力培育产业集群,促进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体系。”五、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振兴发展支撑能力。《若干意见》指出,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要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按照布局合理、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铁路网络。加强公路建设,加大国省道干线公路改造力度,力争县县通国道,重点推进通县二级公路建设,加快推进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建设。《若干意见》的出台是中央对老区人民深切关怀的具体体现,我们应该把握这次机遇、立足岗位、勇于奉献,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建设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赣州,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 xxxx 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