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与业主、监理或甲方管理人员私下有约或发生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总价 10% 的严重经济处罚,直至清除出场; 7)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对自身的和他人的成品和半成品进行保护,做好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防护不得力而造成的事故责任和费用; 8)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管理,对不服从管理和指挥的, 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或要求该等人员撤离工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9)乙方必须准备充足的人力及工具,以保证整个工作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所有一切赶工费加班费补贴等一切费用均包括在总单价中; 10) 乙方自带黄色安全帽及其它安全防护用品; 11) 若乙方未能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工期进度要求时,因此而引起的误工及工期延期损失由乙方负责。 10、其他事项 1)乙方必须全部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而且质量、工期、文明施工、安全、材料节约等各方面指标均达到甲方规定要求时,才能结算;乙方应在签约后三天内提供现场负责人员名单(不少于两人);签约代表本人需要离开施工现场时必须向项目部或主管人员请假;施工作业期间乙方未安排负责人在场管理时,罚款 500 元/次; 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有关的制度,违者按甲方公司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处罚。 3)乙方已到现场视察,并承诺以上单价已包括现场现有的场地及建筑垃圾清理。 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议,若有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事宜,双方均可申请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1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款付清后自动失效。 13、以下附件连同本协议书组成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甲方: 绵阳宏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负责人: 签约代表: 乙方帐号: 签约日期: 2012 年 6月 23日签约日期: 2012 年 6月 23日电话: ___ ___电话: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