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漏报调查制度传染病漏报调查制度为了加强传染病疫情管理,杜绝漏报,迟报现象发生,制定本制度。 1、门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 门诊日志( 或门诊电子信息等相关记录), 项目填写完整:含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病名、发病日期、就诊日期、初诊和复诊 9 项基本内容。住院部各科室要认真填写病人出入院登记。 2、各科室必须建立传染病报告登记本, 根据疫情报告时限及时填卡上报,各科室主任负责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3 、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督导检查工作。 4、预防保健科必须根据规范要求每日 1 次及时深入科室收集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负责检查传染病报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责令改正。 5、预防保健科每月组织一次传染病疫情漏报自查, 到相关科室(如检验科、放射科、病案室、皮肤科、性病门诊、妇产科、发热门诊、肠道门诊等) 查看门诊日志、检验记录、传染病疫情登记簿等, 记录符合需要报告的病例, 并与网络直报的已报告病例进行比对, 记录漏报的病例数; 对检查情况进行每月一次小结, 每季度汇总一次, 年终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漏报者必须上报院部,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6 、预防保健科每月一次深入各科室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督导工作, 要求督导有记录、有结果、有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