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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制度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26KB

文档介绍
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制度Р为加强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Р一、根据传染病报告程序落实疫情报告责任制,各科室必须明确职责,落实责任。Р二、成立传染病报告质量自查小组,由分管院长任组长,医务科主任、公共卫生科科长(预防保健科科长)、临床科室主任以及具体分管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定期(每月、每旬)对全院传染病报告质量进行自查,每次检查有小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责令及时解决并进行二次督导,根据情况实施奖惩。对检查过程记录在疫情报告管理八种表格中的相关表格。Р三、纸质报告卡内容填写完整,传染病报告卡与门诊日志或出入院登记簿登记信息一致,字迹填写清晰且无逻辑错误,卡片无涂改现象,特别是不能涂改诊断日期与填卡日期,项目内容与网络直报系统中电子卡内容完全符合。Р四、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放射科登记、检验科登记等,传染病报告率、报告及时率、报告准确率、完整率均应达到100%,无漏报现象。Р五、检验部门、影像部门建立与传染病诊断有关的异常检验结果反馈机制,制定传染病异常信息报告机制和处置流程。Р六、公共卫生科、预防保健科相关人员定期进行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常规分析,并及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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