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机夯进行压实, 直到获得规定的压实度为止。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得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两段作业衔接处,第一段留下 5 — 8m 不进行碾压,第二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未压部分与第二段一起碾压。 5 、施工放样在路基上恢复中线桩, 直线段 15-20 米设一桩, 平曲线段每 10-15 米设一桩, 标出砂、砾石层边缘的松铺厚度和设计高程。 6 、掺配集料(1 )、集料过于干应事先洒水闷料,使集料中的含水量接进最佳值(最佳含水量 1% 左右) (2)、在拌和过程中, 含水量必须满足所需水份, 拌和结束, 集料含水量均匀, 没有粗细颗粒离析现象。 7 、摊铺整形后的下基层,当混合料的含水量接近最佳含水量时,立即进行碾压,直线段由两 10 侧向路中心碾压。碾压时, 后轮应重叠 1/2 轮宽。后轮必须超过两段的接缝处。后轮压完路面全宽时, 即为一遍。碾压一直进行到要求的密实度为止。一般需碾压 6-8 遍。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头两遍以采用 1.5-1.7km/h 为宜,以后用 2.0-2.5km/h 为宜。砂砾石施工在碾压时还应注意以下各点: 1 )、路面的两侧,应多压 2-3 遍。 2 )、碾压的全过程应随碾压随洒水,使其保持最佳含水量。 3 )、开始时,先稳压两遍,及时检测、找补,同时发现砂窝或梅花现象应将多余的砂或砾石挖出,分别掺入适量的砾石或砂,彻底翻拌均匀,并补充碾压,不能采用砂或砾石覆盖处理。 4 )、碾压中局部有“软弹”、“翻浆”现象,应立即停止碾压,待翻松晾干,或换填含水量合适的材料后再进行碾压。 5 )、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 8 、接缝处理 1)、横向接缝: 两作业段的衔接处应搭接。第一段碾压时留 0.5-1.0 米不进行碾压, 第二段施工时将前段留下的未压部分, 重新拌和, 并与第二段一起碾压。当天未压实的可与第二天的混合料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