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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oc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三方会审, 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7. 10 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 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 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8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 8.1 项目档案的整理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 a) 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觌则以及项目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 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b) 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 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 建设单位( 并责成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 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c) 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 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d)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8.2 项目档案的移交 8.2.1 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 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 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 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8.2.2 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 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 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 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 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8.2.3 竣工验收以后, 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 6 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没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国家重大档案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序号归档文件保管期限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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