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1.doc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四十四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依法展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五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十一章附则第十二章第四十六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局既年,自执照签发之日算起,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解散手续。第十三章第四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及公司规章制度均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第四十八条股东认为震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1、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责又不指定或不能指定他人主持公司股东会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推选的股东如今并主持股东会。 2、修改章程,应按下列程序: (1)由执行董事提出修改章程的提议; (2)股东会述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3)根据股东会通过的修改章程决议,制定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4)章程修改补充件按规定报备有关部门。 3、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 4、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5、公司职工依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的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6、公司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活动,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办理。 7、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第四十九条本章程及公司规章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或者与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及登记机关核准的登记事项为推。第五十条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