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门店店长管理协议书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管理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管理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之管理协议达成协议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经济补偿与赔偿(一)因乙方过错而造成之管理协议无效或部份无效的,乙方除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外,其所获得的除本协议约定的基本工资外,其他劳动报酬、各类经济补偿金等均应退还甲方。(二)管理协议解除、终止后,乙方仍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与甲方尚有未处理完毕的经济事务的,乙方认可甲方可以最后一期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项先行抵扣并最后协调结算,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后协议义务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经相对应的接收权限人签收认可:向甲方指定的人交接工作完好归还其占有的甲方的办公用品、文件、设备等有形式或无形资产;向甲方完整移交载有甲方重要信息的任何载体;协助甲方清理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完成甲方规定的离职流转程序,办理有关离职手续;其他:处理其他应了而未了的事务。本协议解除或终止时,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一)为乙方办理终止管理协议关系手续;(二)应乙方要求,如实出具乙方的工作履历或离职证明; 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协议。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不得代签和涂改,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乙方上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地址: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