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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自查报告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工作的创新经验和做法(一)对无生活来源,符合“五保”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 优先纳入了“五保”对象。(二)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成员实行了“三优先一优惠”政策(优先免费技能培训、优先区内企业就业、优先提供务工信息,实行再就业优惠扶持。) (三)优先为失独伤残家庭启动新农合大病医疗保险,对其中有再生育意愿的夫妇免费提供孕产期优质技术服务;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并每年上门免费体检3次。(四)对在育龄期内且有再生育意愿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夫妻,优先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计生技术服务。(五)对涉及到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关怀扶助工作所需财政资金,予以优先安排。四、关怀扶助工作成效一是我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对国家和地方关于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关怀扶助的相关政策,通过区、乡、村(居)各级多种灵活有效、广泛深入地宣传, 做到了家喻户晓;二是涉及我区 65户81人的扶助关怀对象在经济扶助、养老保障、医疗保障、社会关怀四个方面的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落实;三是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扶助关怀对象的满意度达 95% ,截止目前无一例上访、信访;四是因我区坚持正面引导,扶助政策、措施得力,所以目前无一例涉及我区扶助对象的负面媒体舆论报道,更无恶意炒作的“热点”、“焦点“问题,全区相关社会舆论氛围状况良好。五、问题和建议(一)问题和困难。由于我区属国家级贫困县(区),地方财力不足。一方面对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本级关怀扶助相关政策还不够完善;另一方面扶助关怀对象反映的生产、生活、经济、家庭等多方面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不一样, 也难以一蹴而就,全部满足解决,有待今后进一步努力。(二)建议。建议今后由省、市人民政府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出台相关扶助关怀政策,以利加大工作力度。六、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区今后将进一步统筹协调,不断完善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优惠政策, 狠抓落实,保障社会的稳定和谐。首页 12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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