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工备案所需材料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人社发【 2013 】 123 号文件精神,自 2014 年1月1 日起停止鉴证合同。一、新增人员二、续签人员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都行)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都行) 2. 地税副本(原件复印件都行) 2. 地税副本(原件复印件都行)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复印件都行) 3. 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复印件都行) 4. 劳动合同(合同签订 30 日内,单位盖公章和法人章,本人签字) 5. 录用职工登记表(一式一份) 5. 续签职工名册(一式二份) (在劳动关系网中提交打印) 6. 录用职工名册(一式三份) 7.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辽宁省内的城镇户口需要提供,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8. 如在上一单位离职不超过一个月需提供养老停保单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9. 外籍人员需提供本人护照、居住证和就业许可证注: 1. 劳动关系网好用请在网上提交,审核后打印。如果不好用还是采用原来的表格填写; 2. 劳动合同和其它表格需要到市劳动局购买地址:市政府人才市场二楼或三经街八纬路市劳动局原址处也可以购买补签劳动合同用工手续到 hunnanrenshejv@163.co m 密码: sy12345 6 邮箱中下载《补签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申请表》打印加盖公章按里面提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