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的吸引力。三、学习教育笔记撰写制度(一)学习笔记本由支部统一发放,统一标准。(二)党员要根据学习进度和内容要求,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写好心得体会。每年心得体会不少于四篇。(三)读书笔记要字迹清楚,内容充实,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夯实理论基础。(四)组织不定期抽查,定期组织读书笔记展览和评定,对笔记撰写认真,质量较好的党员予以通报表扬,对撰写不认真、敷衍潦草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五)读书笔记撰写情况作为对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四、集中学习考勤制度(一)建立集中学习、集体活动考勤制度。对党员出勤情况进行统计。(二)严格请销假制度,一般情况不能请假。特殊情况,要向支部请假,事后按规定进行补课。五、集中学习补课制度(一)缺课党员要自觉主动地向党支部报告缺课的时间和内容,接受补课。(二)对因故缺课的党员,党支部指定专人,安排适当时间进行补课。(三)党支部负责对缺课党员进行补课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耐心详细讲解补课内容,并进行补课登记。(四)补课情况作为对相关党员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六、学习教育的台账制度为了保证党员教育活动资料的完整性,应严格工作记录制度。具体为: (一)党支部有关党员教育活动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二)党员教育活动签到记录、学习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三)宣传报道的收集、整理、编发(支部宣传委员负责); (四)上级下发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收集、转递、归档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 (五)对党员学习情况检查记录(支部负责)。七、自查、督查制度为确保党员教育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党支部负责对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自查、督查,每年不少于 2次。主要内容如下: (一)自查、督查党小组和党员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准备、部署和落实情况。(二)自查、督查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的落实情况。主要自查指定课目集中学习及课时落实情况、指定课目自学落实情况、录像观看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