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环境, 要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千方百计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2 、畅通信访渠道。对群众的初访,认真抓早、抓好、抓实, 及时调处、及时化解。要加强信访调研, 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入手, 开展对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进行调研, 追根究源, 从宏观上、源头上解决信访问题。同时加大排查, 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工作超前、预防为主”的原则,力争把各种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互相串联, 越级上访的现象发生。及时准确掌握民情动态, 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 3 、推行人性化执法。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在服务中实施管理, 不断拓宽服务领域, 改善服务态度, 改变服务方式, 变被动服务 3 为主动服务。大力实施“和谐城管”建设, 以教育为主的执法模式, 注重亲民化管理和人性化执法。自觉地把和谐社会的理念贯穿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之中, 用温情执法来感化相对人,缓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矛盾,并有效运用法律手段, 减少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四、健全制度,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完善教育培训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学历教育与岗位培训相结合, 开展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工作, 不断提高全局干部队员法制观念, 在全所形成干部队员遵纪守法、严于律己风尚, 杜绝黄、赌、毒和邪教、封建迷信现象。二是加强协调,积极配合,按照“属地管理的”的原则, 支持综治联系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经常深入调研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三是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础性工作,严格执行情况报告、信息反馈等制度, 完善各类工作台帐,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总结交流综合治理工作经验, 积极完成上级安排我所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