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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doc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民来监督政府的权力,让政府的权力切实地为人民服务。真实性、全面性和及时性是政务公开的“生命”。能不能做到真公开、全面公开和及时公开,这是决定政务公开能否取得实际效果的关键。为此,公开内容应把握和遵循三条原则: 一是最大化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的事项外,应全部向社会公开,不留“自留地”,完全透明化。公开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程序, 及方法、结果等,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一方面方便群众办事, 消除群众的推测与疑虑, 另一方面打造阳光政府, 将权力置于监督下运行,赢得群众对党和政府的理解与信任。二是实效原则。职能部门政务公开,重点放在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法律法规依据、审批时限、受理地点、审批结果及重大事项等内容上。基层单位除定期公开固定性内容外, 实行点题式公开, 只要是群众点到的问题,政府和有关部门就应该及时解答,使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更加贴近群众意愿。按照所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特点, 分别实行事前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临时性、突发性事务随时发生随时公开。三是群众至上原则。实践证明,政务公开是反腐倡廉的利剑, 做好做实政务公开, 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维护, 政府与群众之间距离不断拉近, 党的形象和政府的公信度就会不断提升。机关应从方便群众、提高政务活动透明度出发, 编制行政权利目录, 制作机关工作区导示图、工作流程图、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立监督岗, 在公开内容上与群众换位思考, 认真研究群众想知道什么?关心什么?最迫切要求公开事项是什么?找准切入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公开,为群众解惑答疑。政务公开的形式,应本着实用、简洁、有效,突出“便民、利民”的原则, 广泛采取公开栏、公开墙、电子显示屏、触摸屏、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有效形式公开之外, 只要是老百姓需要的内容, 能公开的就必须公开, 什么形式有利于老百姓办事就采取什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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