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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央补助蚌埠市公共卫生专项资金艾滋病防治项目执行方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8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工作的医务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中央财政经费对基层医务人员和信息管理人员抗病毒治疗培训进行补助, 项目计划培训基层医务人员 400 人,全市共补助经费 3 万元。三、项目组织实施(一)组织协调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接到本《方案》 15 个工作日内, 制定本地具体项目执行方案, 将本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项目执行单位, 明确项目完工时间、责任人、资金分配额度计划和监督考核办法, 在项目执行期间加强经常性项目督促检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是项目的技术支持和项目执行机构。市项目工作组和专家组, 对项目地区各工作领域进行技术指导和定期监督检查, 每季度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反馈, 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二)资金管理各级卫生和财政部门要围绕实现《安徽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规定的目标任务, 结合本地情况统筹安排国内外项目资源。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的具体规定按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共同制定《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培训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防治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中央补助安徽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管理办法》执行。四、项目执行时间整个项目工作在 2010 年 12 月底前完成。五、项目监督与评估(一)项目执行中期和项目完成后,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分别进行综合效果评估。并将项目终期总结报卫生厅。(二) 卫生局和财政局将按有关规定定期对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项目执行情况项目绩效等进行检查评估,原则上安排在 6 月和 11 月进行; 对药品、试剂、使用与分发、登记以及设备投入使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核。(三)考核指标本项目的主要考核指标为各项年度目标中规定指标和项目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请各项目执行单位要妥善保管项目原始工作记录、各种音像资料和财务凭证等, 定期进行整理归档, 以便接受省、市监督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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