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环境影响,或核设施和铀矿冶炼设施发生的达到进入场区应急状态标准的,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7)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1.3.2本公司事件分级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参考《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中规定的事件分级,针对可能产生环境污染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危害程序、影响范围、内部控制事态的能力以及可以调动的应急资源,为方便管理、明确职责,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从重到轻依次分为重大环境事件(I级公司级)、较大环境事件(Ⅱ级车间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Ⅲ级岗位级)。(1)重大环境事件(I级公司级)凡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事件:发生溶剂库危险化学品大量泄漏、爆炸事件,影响范围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溶剂库、车间、危废存储间、仓库发生大型火灾等事件,其影响范围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污水处理站故障无法运行等事件而致使,其影响范围超出公司控制范围的:(2)较大环境事件(Ⅱ级车间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发生溶剂库危险化学品泄漏,且有发展为大量泄漏趋势的事件,影响范围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溶剂库、车间、危废存储间、仓库发生火灾事件,影响范围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污水处理站运行异常等事件而致使,影响范围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