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该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条管辖法律和争议解决10.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订立、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采取下列第种方式加以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受托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3)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解决期间,若该争议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履行,则该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1.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11.2一方若未行使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协议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11.3本协议项下交易基于各自独立利益进行。如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交易其他各方构成受托人的关联方或关联人士,各方均不谋求利用此种关联关系影响交易的公允性。11.4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指定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并承诺在通讯及联系地址发生变更时,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11.5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它附件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附件1:基础合同。第十二条其他12.1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经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予延期。12.2本协议一式五份,委托人各方各执一份,受托人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甲方):有权签字人:日期:年月日委托人(乙方):有权签字人:日期:年月日受托人(丙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有权签字人: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