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和市局、分局的廉洁自律及其它规定,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后果,具有共性特征。1、科级及以上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又抓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层层签定的责任书权力义务,局领导严格履行领导和监督职责,同时准确传达贯彻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新规定新精神,有效指导和监督本单位落实各项工作部署,防止本单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问题。2、全体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方面的各项规定,在行政处罚、日常监管等过程中,遵守法律和纪律规定,做好相关记录和台帐,不得涂改、隐匿、伪造、偷换、故意损毁有关记录或者证据,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不接受行政相对人、请托人的馈赠、宴请等好处防止不廉洁的事情发生。3、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按规定及时上报,不能晚报或隐瞒不报,不能错过解决的最佳时机,防止造成损失或严重后果。4、科级及以上干部对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要严格管理,平时加强教育,多提醒,防止出现不廉洁行为,造成不良后果。5、稽查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按规定着装,注重礼仪、服务态度和言行举止,防止因出现仪表问题引起当事人的不满,导致当事人上访、投诉,损害质监形象。6、机要文件收发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做到传阅、保管、流转工作过程中的文件安全,不得随意泄露信息,防止出现失密,给分局带来影响。7、从事各类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要严守档案秘密,遵守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文书档案、案件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企业档案等),防止出现丢失和损坏,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8、分局的印章印鉴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信印管理制度,认真登记,不得出具空白信等违规信件,正确使用印章、印纸,确保印章管理安全,防止被盗用、丢失及损坏,对单位造成不良的影响。9、分局内勤人员,在接听电话、收发邮件后要及时转达给领导或相关人员,并做相应的提醒,防止给本单位工作带来失误,造成不良后果。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