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不规范。(四)华康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存档材料中父母身份证复印不规范;妇产科分娩登记本登记未按照时间顺序登记,有漏登现象。(五)商业医院出生证专用章不规范;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表接生者填写分娩信息与新生儿母亲填写信息系同一人笔迹;一份首次签发表未填写新生儿姓名。(六)新华医院办理流程未上墙公示;父母身份证复印件未与首次签发表统一归档存放;首次签发表有涂改、有圆珠笔填写现象。(七)海天医院制度流程未上墙公示;首次签发表未盖章;换发材料不规范。三、下一步工作要求(一)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加强对相关医疗保健机构的检查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签发机构具体签发人员的业务培训。(二)各助产机构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安徽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范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同时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一是必须完善出生证台帐,将签发资料分类归档,记录证件流向,定期核查盘点取数、发放数、废证数和库存数,做到底清账明;二是加强废证管理,严格控制废证率,保留废证原件,统一上交管理部门;三是必须在明显位置公示办证流程和要求,告知家长及时为新生儿申领出生证;四是要明确告知群众,办证时不需附加任何前置条件和费用。(三)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要加强对《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保管,设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即门锁、柜锁,铁门、铁栏窗和保险柜,同时要防水、防火、防潮和防盗。发现《出生医学证明》证件丢失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向公安机关报案,将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登记为废证,并及时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省证件办。对《出生医学证明》证件的发放必须按号码顺序配发和使用,不得跳号。(四)本次抽查的助产机构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关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根据通报情况进行督查。各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督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给予依法处理。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