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所、街道、居委会联系,核查流动儿童的流动情况,并把接种史反馈给街道、居委会,以便继续督促管理。Р二、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卡Р1、掌握受种对象。通过居委会,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集贸市场管理办公室等各种途径和走访外来人口,发现流动儿童。同时,发挥常住户的哨兵监测作用,在接受房客时主动向卫生部门申报。Р2、对流动儿童,不论居住时间长短,一律登记入册,发给预防接种证。一是由社区保健医生通过派出所、街道、居委会等定期了解辖区内流动人口情况,上门询查接种对象,并在第1次接种时发放接种证;二是实行新生儿报告卡制度,即新生儿由所在产院填写报告卡,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发至各地段保健医生,最后由地段保健医生接种和发证;三是由产院直接为流动人口新生儿接种卡介苗和第1针乙肝疫苗并发证,持证到所在地段接种单位完成其余疫苗的预防接种。当流动儿童迁移时,凭卡在迁入地的接种单位登记。Р三、实行对受种对象告知制度。Р对新迁入的寄居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应告知接种单位的地点、联系电话,对漏卡、漏种者应查明原因,通知并督促其及时补卡、补证,告知应补种的疫苗、时间,同时向儿童家长宣传预防接种知识。Р四、预防接种实施Р1、常规接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规范》的要求,享受与当地户籍儿童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Р2、定期进行查漏补种:组织接种工作人员定期对辖区内的流动儿童进行查漏补种。补种原则按“使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的规定”的要求执行。Р五、建立个案接种资料的信息化管理Р实现儿童个案接种资料的异地交换功能。Р六、制定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网络Р针对当地流动儿童的现状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组织,保证流动儿童去向信息通畅。Р七、制定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网络Р针对当地流动儿童的现状和特点,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网络组织,保证流动儿童去向信息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