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和心理治疗等专业的人才,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科学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及社会成员解除心理问题,达到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开展心理卫生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促进心理咨询事业发展。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卫生知识,着重培养儿童青少年的健全人格及维护和提高全民心理健康水平和社会适应能力,不断提高人们的心理素质。在开展各项活动中,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民主办会原则,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为创建和谐社会服务。Р第四条 本团体接受山东省教育厅的业务指导,民政厅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Р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Р第二章业务范围Р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Р (一)开展学术交流,举办国内外专业学术会议;Р (二)组织心理咨询师的继续教育和心理学相关学科的培训;为会员提供专业督导和信息服务,不断提高我省心理咨询师的素质和业务能力;Р (三)完善行业规范;开展心理咨询机构的设置和服务质量评估;严格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管理;Р (四)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组织和开展心理咨询与治疗宣传与公益活动;Р (五)接受委托承担临床与咨询心理学专业科研项目;Р (六)编辑、出版心理咨询与治疗的学术期刊、科普杂志、书籍和音像制品;Р (七)维护心理咨询师与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Р第三章 会 员Р 第七条 本团体包括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Р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本协会章程,自愿加入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Р (一)已取得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Р(二)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相关工作的工作者。Р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Р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Р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Р (三)由理事会授权的部门核发会员证。Р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