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居委会组织法》)《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简称《选举办法》)的规定,我县现有435个村委会、20个社区居委会、3个居委会,合计458个村(居),今年已任期届满,按照省、市的要求,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 换届选举结束后,应当对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任职培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第三十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实施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选举办法》第九条规定: 县(市、区)乡、民族乡、镇指导选举工作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经测算,2016年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有: 1、订购《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南》2200本(县领导、指导组及县直相关单位0本,24个乡镇 30本=720本,458个村居 3本=1374本),每本15元,需33000元; 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2300本(458个村居 5本=2290本),每本10元,需23000元,小计5.6万元。 2、选举业务培训费用5万元;填写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 2300本,填报458个村居选举报表(每个村居各5份)并录入电脑费用2.3万元;下乡入村指导选举工作、调查选举信访等费用5万元,小计.3万元。 3、换届选举结束后,拟分四批对全县村主干进行岗前培训,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农村委、监察局、农办、计生局、民政局、土地局、农茶局等相关部门领导授课。各乡镇党委也将分期分批对村两委成员进行专题培训。业务培训费预算5万元。以上2016年村(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经费合计22.9万元,请县财政列入预算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