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上推、不下交,坚持查清事实、找准问题症结,按照法律政策依据、依法按政策予以处理。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做到尊重历史,特事特办。Р三、存在的问题Р1、个别单位对《信访条例》、《信访条例》、《关于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的通知》的学习理解不深、不透,缺乏与复查工作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对信访事项复查工作重视不够,对县政府交办的复查案件没有确定专人办理,责任不明确,关系不理顺,工作不细致,以走完程序了事,存在推诿扯皮现象。Р2、个别县直单位在受县政府委派调查复查案件时,不认真阅卷、不深入案件发生地调查了解情况、不与当事人见面、没有调查报告,而是闭门造车、一页纸应付,草率同意原处理机关意见,上报了事。Р四、下一步工作计划Р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县直各部门要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切实加强对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的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制,配备专门复查复核工作人员,做到常抓不懈。同时,进一步强化承办部门责任,明确任务,综合协调,密切配合,把信访事项复查工作纳入行政考评体系,作为信访工作评比的重要指标之一。Р2、加强宣传,注重培训。我县虽对《信访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多次宣传,但群众掌握不多,加之基层信访干部不能充分了解复查复核工作的办理程序及受理范围,使一些能在基层就可以明确告知群众采取其他救济渠道的案件,又让群众到县政府申请复查,延误信访人时间,有时还易造成误解。所以,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和对基层信访干部培训工作,使一些信访事项在源头上疏通渠道。Р五、2016年工作目标Р2016年县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将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办理程序》的要求,扎实开展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做到严把关口,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加强协调,注重质量,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复查准确率,力争把每件复查案件办为铁案,为我县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