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物业产生纠纷。处理意见是:延期一年。(见证据3)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该企业得知换证消息后,于2006年2月到青浦区房地局办理物业资质换证手续。由于申报材料不全,信息操作等方面原因,直至2006年9月才通过信息预审,取得了申办预约号2006001815号。二、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1)被申请人回复称:按照新设立物业管理企业向青浦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没有法律依据,超越了法定职权,是行政乱作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7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最低等级核定,并设一年的暂定期。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6年12月5日给申请人的函(证据编号4)证明:宾泉物业注册于青浦,并于2003年9月12日在青浦房地局申请并获得《上海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4条,如果重新核定,也要先办理注销手续。被举报人不是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被告是因为:1、资质过期,2、接管物业产生纠纷被延期一年而停牌。三、被申请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2)《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九条: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二)营业执照;(三)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四)物业管理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工程、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和劳动合同;(五)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六)物业管理业绩材料。上海市关于实施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通知强调,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信,完整齐全。被举报人在2016年12月12日前不可能提交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如有提交,一定是已在2006年7月5日被撤销(证据编号5)的《上海金兰花苑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书》(证据编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