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了全县林地征占用林地行为及用地审批手续。1、办事公开透明:我县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操作程序在政务公开栏公布。2、部门协调联动:林业、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三部门在林地征占用中都具有相关职能,在办理征用、占用林地项目时,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两部门按其职责,严格做好查验和材料审核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林地的,一般会要求林业部门提前介入,共同核定林地地类及面积,促请用地者办理《林地审核同意书》。3、林业部门严把六项审核关:一是严格审核林地用途和可行性;二是严格核定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三是严格核定林地和园地;四是严格核定林地地类;五是严格核定林种是否生态公益林林地;六是严格核定用地范围和面积。4、林业部门严把用地监督关:在用地过程中,林业部门加强跟踪监督力度,防止无证采伐林木、批少占多、超范围用地等现象发生。(二)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征占用林地管理档案。县林业局按建设工程项目建立征占用林地档案,做到一个项目一个档案。根据省林业局的要求,县林业局规范了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建立了《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申请受理登记台帐》、《征占用林地森林植被恢复费缴纳登记统计表》和《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发放登记表》,并按时上报《审核审批征占用林地情况统计表》,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做到规范有序。(三)加强林地执法监督。在这方面,我们主要突出抓两项工作:一是加强了有关林地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宣传,使保护林地、科学合理节约使用林地的意识深入人心;二是加强了森林资源的管护巡查,林业站、县林业局(森林分局)层级进行自查与检查,对批准征占用林地的使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各项工程征占用林地严格按批准的范围使用并落到实处,村委林地管护员巡查能及时发现并向林业部门报告,使非法占用林地被刹于苗头之时,最大限度减少了Р违法占用林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