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压力大,乱砍滥伐仍时有发生;三是林地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仍未完全落实到位,个别单位或个人对依法使用林地认识不足,违法使用林地特别是违法临时占用林地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森林资源的管理,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加大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营造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要认真执行市政府的两个文件的规定,进一步提高认识,从讲大局的高度深刻领会,把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的两文件作为我市建设珠三角的生态屏障的重要工作来抓,作为争当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发挥主体功能区的作用的主要工作来抓。(二)进一步加大力度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既是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局关于XX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林业局《关于规范林木采伐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订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审批手续的具体措施,保证依法、便民,实行公平、公正、公开审批。(三)继续加大林地保护管理的执法力度。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根据国家林业局驻海口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XX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年活动的通知》(国林椰监字6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好林地资源保护管理监督年活动,从严查处乱征滥占、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等破坏林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对已经办理征占用林地的工程项目的跟踪检查,落实监督机制,发现问题,依法处理,维护林地管理的严肃性,防止乱征滥占林地现象发生。(四)建议省林业局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我省的实施意见,推进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