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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台电视法制节目的发展及创新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如何创新。РР一、注重对受众的调查分析,节目定位将更加“分众化”,受众分众化的态势应当成为法制节目定位的导向。受众文化素质的差异,法律知识了解的多少,日常关注哪个法律领域,这些都值得我们调查研究。Р二、发挥电视传播优势,综合运用各种表现手段,突出法制节目的可视性和实用性。电视作为影响力最大的大众传播媒介,视觉冲击效果强烈。电视法制节目应当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结合电视各种传播方式,增强节目的可视性、实用性。Р我们在节目报道手法上,不拘泥于“外景加演播间,案例加点Р评”这种单一模式,大胆突破。可以通过跟踪报道、深度报道、现场直播等各种方式将单一法律事件做出厚度。也可以借助戏曲、小品、虚拟案例表现手法传递法律知识,增强节目的趣味性,寓教于乐。Р我们的《经纬剧场》通过短剧故事,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习以为常的一些错误观念表现出来,再由法律专家从现行法律的角度进行点评,观众在开怀一笑中学到了法律顾问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Р三、强化服务性传播观念,增强节目的互动型。法制节目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服务性,向观众传递法律信息,为观众解答法律疑难,为观众提供法律援助。以受众为中心强调服务性,是传播者从俯视受众向平视受众的重大转变,特别是对于法制节目,这种转变就更显重要。РР我认为法制节目的服务性,应通过以下两个方面来体现:Р1、邀请观众到演播间参与节目的讨论,这部分观众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上大多数人的认识水平,通过他们的观点和专家点评使电视机前的观众增长法律知识。Р2、我们经纬剧场栏目组可以联合法律界人士在节目之外解答观众来信来电,增强节目的互动性和服务性。Р法制节目的发展和创新我想最好的办法还是发挥自己的优势,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从这个角度出发,更要有创新意识,开拓出一条创新之路。说到底,实际上是改变现在千人一面的单调形式,在节目形式上多样化,增强节目的互动性、可视性和服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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