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在年的工作中,基本落实了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议意见,不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推进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内统一管理。通过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预算内外综合平衡的部门预算制度,推进土地出让资金的预算管理等工作,基本实现了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公开透明.提高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有序性与规范性。 Р 会议要求区政府在今后的财政工作中继续加强制度建设,朝着建立公共财政的目标要求,努力解决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和使用中还存在的问题.建议: Р (一)进一步理顺预算外资金管理机制. Р 要重点研究财政一般预算外资金与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资金的管理关系,逐步把国有资产收益资金纳入财政管理,并由财政部门向区人大常委会一并报告财政预算外资金和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资金的使用情况。同时对财政部门管理使用的预算外资金作进一步的梳理,弄清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自收自支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确保国家资金安全完整。 Р (二)进一步落实土地出让金预决算制度。 Р 要继续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加强各部门的分工合作,落实专人负责,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要求,搭建我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预算的基本框架。要规范操作,在试编年预算的基础上,会后逐步实现与财政一般预算同步. Р (三)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 Р 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进一步重视国有商业网点资产的管理和经营,摸清家底,理顺网点资产管理关系,更好地发挥网点资产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理顺网点资产经营收益管理,盘活用好网点收益资金,将其纳入国资预算或财政预算管理。 Р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研究处理,并将研究处理情况于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