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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名不得复印,法人未委托代理人时应当填写联系人;Р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Р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书面形式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应当附具该文件复印件;Р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Р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和其他代理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Р复议申请书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处邮寄或递交。Р二、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项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决定不服的;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决定不服的;Р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决定不服的;Р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终止决定不服的;Р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要求恢复权利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恢复的;Р9.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Р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Р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5条规定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Р12.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Р13.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Р1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Р15.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Р16.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Р17.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益的。Р101101Р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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