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在合同签订后有时也不可避免地处于信息劣势, 投保人有可能利用保险公司这一信息劣势,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保险欺诈活动也日益频繁。 Р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Р 由于保险市场上信息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保险监管部门监管无效率。保险监管还有待改革与完善。建议采取以下几项措施: РР 1.加快建立保险业征信系统 Р 尽快建立以投保企业和个人为征信对象的征信系统; 加强与人民银行、工商、税务、海关、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 建立各征信系统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查询机制, 为保险机构提供全面真实有效的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 减少保险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行为。 Р 2.强化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 Р 保险公司基于企业品牌宣传、客户关系管理等原因, 会主动披露一些信息, 但这种信息披露具有较强的片面性和局限性, 它对于克服信息不对称是远远不够的, 必须通过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方式, 纠正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市场失灵。1.要建立保险公司强制性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2.强化保险公司履行保险合同过程的信息披露。 Р 3.推行保险合同条款的标准化和通俗化 Р 作为格式化的保险合同条款, 在一些用词方面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往往晦涩难懂, 这种对拥有知识的不对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需求。 Р 4.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工作 Р 大众对保险知识的缺乏是造成退保率增长的原因之一。普及保险知识, 政府及保险监管部门应发挥主导作用, 让社会公众充分认识风险的危害和保险的功能作用,树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消费观念。 РР 参考文献: Р [1]袁建华:信息不对称对保险业的负面效应及其预防.金融与保险,2006 年第09 期 Р [2]李亚敏:论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保险监管.上海金融,2007年第04期 Р Р 3148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