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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文件

上传者:upcfxx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一、医保住院病人尽量使用目录内药品,如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自费药)时,应有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在病历上签字),自费药品比例不应超过10%。二、医保住院病人的床头牌和一览表,统一为蓝色(到供应科领取),以区别于其他病人。三、医保病人住院时,主班护士一定要认真核对病人的身份,并嘱病人住院期间不能随便外出,随身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备查。四、对于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引起的疾病,不能按医保联网住院。所有由外伤所致疾病的医保病人住院时,接诊医师在住院卡片上写明“外伤”,住院处在病人性质栏输入“外伤医保联网前”,暂不联网,科室的分管医师及护士一定要在24小时内通知医保办,由医保办通知市医保处来调查核实,确定是否出具联网证明。如未及时通知市医保处而造成医保费用不能报销的,由科室相关责任人承担。五、临床医师在给医保病人用药时,一定要注意药品的限制范围,在输入药品时网络上都有提示。六、接诊医保特殊慢性病病人的医师,一定要按医保特殊慢性病的各项规定执行,认真书写门诊特殊慢性病病历,不得超量、超范围用药及检查。七、不得给申请特殊慢性病的医保病人出具假病历、假检查检验报告单。八、近来市医保处加大了对医保定点医院的监督检查力度,增加了检查次数,各临床科室的医护人员要端正态度,认真对待日常检查,给予积极配合。平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双证的携带、有无挂床、冒名顶替、费用明细的签字及医保投诉等。九、对于医保收费不明确或有疑问的,请咨询医保办,不要擅自决定处理,在医保病人出院结算前,各科负责护士把病人的医嘱和明细检查一下,有问题立即纠正,避免因结算后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十、各科一定要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执行,不能巧立名目收费,不能把自费项目用医保项目顶替,否则,由此被扣除的费用将由有关责任人承担。十一、不能把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医保病人收住院(能在门诊治疗的),如违反此规定,医保处扣除一个结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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