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熟练程度及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4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会员群众说话、办事、服务情况。第十一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工会主席采取书面的民主测评形式进行,职工之家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先进、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工会主席综合评价可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第四章会员评家程序和结果第十二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 应将评家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工作情况; 3、会员对本单位工会工作、建设职工之家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 、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第十三条会员评议工会主席的主要程序 1、评议之前一周, 应将评议内容、评议标准、评议方式预告会员,并向上级工会报告; 2 、工会主席在会员大会上对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3、会员对工会主席进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测评; 4 、向会员大会报告评议结果。机关工会主席可与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结合进行,评议结果向会员大会报告。第十四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议程可合二为一,列入会员大会议程。两项评议结果作为会员大会的决议内容, 并以书面形式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第十五条会员评议职工之家和评议工会主席后,机关工会要根据会员大会的评议情况进行分析,结合会员群众和上级工会、同级党政的意见,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并向会员反馈。第十六条会员评家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工会工作和工会主席履职情况及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第十七条机关工会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激发会员参与评家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会员评家的内容、方法和程序, 力求实效, 保证会员评家工作的顺利、健康发展。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机关工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