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与监督检查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根据《泸州市卫生局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与监督检查报表的通知》(泸市卫发[2010]308号)文件的要求,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清查所管辖乡镇是否有工地食堂,有则认真开展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和监督检查工作,每个工地食堂按附件1和附件2的项目照实填写,对工地食堂经营不规范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工人的饮食安全。专项整治分两阶段报送材料,第一阶段于7月26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件3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监督一科(附电子文档),第二阶段于2010年12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附件4报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监督一科(附电子文档)。监督一科电子邮箱为jdyk5261113@联系电话:5261113 联系人:邓岗。合江县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