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防止或减少突发事件对人命、财产和环境造成的危害。(3)?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机构在确定和发布各自管辖区域内的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立即向上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机构报告;(4)?市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机构根据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应急领导机构的预警信息报告,确定和发布预警级别。4・1应急响应4.1.1报警信息接收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水上险情报警信息,应尽可能详细地了解、记录相关信息,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4.1.2信息核实与处理1.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对所获取的信息进行核实,判断报警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并根据核实的信息评估险情相应的等级。核实的途径包括: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代理人或承运人;航运单位、码头、渡口等;(3)附近渔船和船舶;安排人员进行搜寻核实;其他直接或间接的途径。2•搜集有关气象、水文资料并进行分析。3•与报警人、当事船舶、船东、船舶代理人等保持联系,进一步跟踪、收集有关信息和了解最新情况。4.1.3险情信息上报发生任何级别的险情,参照水路交通应急信息报送流程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I、II级险情实行各级同时报送制,见表4-1o<4-1水上突发事件搜救应急信息报送流程等级通报组织机构通报顺序时间要求主要联络人I级国家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县、市、省、交通运输部同时报送2小时以内局应急办主任II级国家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县、市、省、交通运输部同时报送2小时以内局应急办主任III级省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县f市f省2小时以内局应急办主任IV级市级水路交通应急领导机构县-市2小时以内局应急办主任4.2险情评估1.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险情评估,根据所掌握的信息对事故或险情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进行初步评估。2•险情评估考虑以下因素:遇险人数和危险程度;对通航环境、通航安全的影响程度;造成内河环境污染的可能性及程度;对救援船舶、人员可能造成的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