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星定格”制度Р农村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星定格”制度Р 一、党支部每年年初召开党员大会,根据农村工作实际确定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明确职责。党员围绕岗位职责作出公开承诺,为开展党性定期分析评议确立目标。Р二、结合平时开展三会一课教育活动,党支部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践行承诺、党性表现等情况进行通报,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扬,对落后的进行批评和督促。Р三、党支部年底召开党员大会,邀请群众代表参加,对每个党员年度党性表现情况进行集中分析评议。分析评议包括学习动员、民主评议、组织评定等步骤。Р四、党支部根据党员集中分析评议情况和年初确定的十个方面的目标任务,为每个党员评星定格,并设置监督台公示。经评定得10颗星的为优秀党员,得8 9颗星的为合格党员,得6 7颗星的为基本合格党员,得5颗星及以下的为不合格党员。Р五、党支部对评定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奖励,并作为年底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基本合格党员,指出问题和不足,帮助其改进;对不合格党员,向其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效果不好的,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