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补充规定》等党纪、政纪和有关制度法规。Р Р 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要集体讨论决定,并按要求及时上报。Р Р 六、部门或单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坚决严格问责。党委成员及其直系亲属,无违反刑事和重大违纪行为,下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无违反刑事和重大违纪行为,职责范围内无大案要案。Р Р 七、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所管理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对出现的问题实行一案双查。Р Р 八、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加强纪律作风的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禁公款互相宴请,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严禁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严禁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学习培训、乔迁、就医、出国等名义,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礼金的行为。Р Р 九、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庸懒散专项治理。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办事效率,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Р Р 十、通过多种形式,定期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维护党章为重点,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增强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Р Р 十一、镇党委政府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年底将与其它有关工作一并考核,如有违反《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本责任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追究有关领导的相应责任。Р Р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在执行过程中有责任人工作变动,由接任人继续履行职责。Р Р 镇党委书记(签字) Р Р 责任人(签字) Р 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