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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法律培训心得总结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什么叫符合诚实信用呢?就是说按照 其中的一个解释意见来裁判,所得到的结果当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大 体上平衡,这就叫做符合诚实信用。这是说诚实信用的第二个作用, 是指导法官解释合同、解释法律的标准。第三的作用,法官在查清案 情事实之后,发现这个案件在法律上没有具体规则,在这种情况下, 法官可不可以说这个案件既然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我就不裁判,就要 求原告撤诉,或者我就裁定驳回起诉,这一点在我们现在的法律上没 有明确规定。但是在现代各国的法制中间有一个原则,叫做法官不得 以法律没有规定而拒绝裁判。如果法官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理由拒绝裁 РР判案件,那么这个法官就构成渎职犯罪。这样法官就处在一个两难的 境地,一方面要求以事实是为依据,依法律为准绳,同时这个案件在 查清事实之后法律上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怎么办呢?法官应该按照法 学上的各种方法创设一个规则,裁判这个案件,把这个案件先裁判了 再说。也许有的法官说,我们通常的做法是请示;逐级请示,结果不 仍然是上级法院为你创设了一个规则吗?我们有的时候最高法院把 一个案件请示到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会不会召集紧急会议,为一 个案件创设一条规则呢?不可能。这就决定了,遇到这样的案件的时 候,法官自己需要裁判它,在裁判当中当然要创设一个规则。创作规 则的时候有各种方法可以使用,其中的一个就叫做直接适用诚实信用 原则。就是运用诚实信用原则这个条文来裁判法律上没有规定的案 件。现在我们从最高法院到各级法院基本上已经达成共识,已经有不 少这方面的判决。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第三个作用。法律没有规定, 我们就说法律有漏洞,法官直接使用诚实信用原则来裁判法律上没有 规定的案件,我们就把它叫做用诚实信用原则来填补法律漏洞。这是 各国的法官和法院经常采用的一个方法。Р以上就是我在接受张斌法官的法律培训后的一点小小的心得体Р会,这里发给大家,以与大家共同斟酌交流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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