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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开展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简篇)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化宣传,舆论引导。Р要结合专项行动,采用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企业经营、劳动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刑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基层组织处理好发展地方经济和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关系,提高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组织及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强化各类用工单位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守法诚信、依法用工的意识,增强未成年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在全县营造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氛围。Р要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配合,搞好舆论引导,坚持正面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要重视舆论和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媒体揭露和社会举报的问题。动员社会各界对企业非法使用童工行为进行监督。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的查处结果、企业和基层单位的整改情况等都要及时、全面、客观地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Р部门协调配合,逐步建立长效机制。Р各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要建立部门联合执法的综合治理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相应工作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切实落实用人单位招用人员登记核查制度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针对劳动保障监察的薄弱环节,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执法监察的覆盖范围。公安局、民政局、教育局、监察局、安全生产监管、工业经济贸易和能源等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加强制度建设和机构队伍建设,探索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Р为保证这次检查活动扎实有效、顺利开展,决定成立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以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安监局、县监察局为成员的县禁止非法使用童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胡如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静丹、禄铁兵两名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日常的专项行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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